关于常艺璇学生转出我校的情况公示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(2015)4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备案程序及要求》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审批,拟转出转学学生公示如下:
常艺璇,女,考生号:18130503139152,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8级学生,该生2018年高考分数为455分,因学生个人身体原因,拟转入邢台学院2018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读,邢台学院2018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最低录取分数为430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9年6月25日至6月30日。若对该生转学有异议,请书面向我校教研处反映,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受理单位:教研处
地 址:教学楼3321办公室
联系电话:0773-8993159
联 系 人:卢老师
教学科研管理处
2019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