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级“N+1”专业学生(含2016级建筑学)离校前高数类与大英类公共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落实博文教研2019年26号文件精神,暨做好《2020年“N+1”人才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》的教学开展,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,经教研处与文理学院讨论决定,制定高数类与大英类公共课程重修方案,先将重修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对象
2017级“3+1”专业: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工商管理、电子商务、市场营销、财务管理、土木工程、工程管理、测绘工程、地理信息科学、工程造价、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自动化、通信工程、网络工程、英语、视觉传达设计、宝石及材料工艺学、产品设计、广告学;
2016级“4+1”专业:建筑学。
二、重修科目
《高等数学(1)1》、《高等数学(1)2》、《高等数学(3)1》、《高等数学(3)2》、《高等数学(3)》、《线性代数》、《应用数学》、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》、《大学英语1》、《大学英语2》、《大学英语4》。
三、重修方式
对以上专业未通过所列举课程的学生进行重修辅导,以自修+线上指导答疑+线下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修,具体重修方案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自行下载附件1:《2017级N+1专业学生(含2016级N+1建筑学)高数类、大学英语类公共课程重修安排表》进行查看。
四、考核方式
教研处与文理学院应在学生离校前落实各课程的考核,考核方式与时间由各教研室确定;
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重修安排及重修名单见附件2(如对重修名单有疑问请于4月12日联系教研处黄老师处理),尽快通知相关“N+1”专业学生,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自修及上课。
特别说明:开学初报名跟班重修的学生,统一参加此次单独开班重修,不再跟班重修。
附件1:《2017级N+1专业学生(含2016级N+1建筑学)高数类、大学英语类公共课程重修安排表》
附件2:2017级N+1专业学生(含2016级N+1建筑学)高数类、大学英语类公共课程重修名单
教学科研管理处
2020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