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适应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要求,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,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,现鼓励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。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<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学位[2019]20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6号)、《南宁理工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(暂行)》(南理教研〔2024〕5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辅修专业(学位)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对象及要求
2024级、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。
二、招生专业
序号 |
辅修专业名称 |
所属学院 |
所属本科专业大类 |
所属学位授予门类 |
1 |
人工智能 |
大数据学院 |
电子信息类 |
工学 |
2 |
电子商务 |
商学院 |
电子商务类 |
管理学 |
3 |
会计学 |
商学院 |
工商管理类 |
管理学 |
4 |
地理信息科学 |
土工学院 |
地理科学类 |
理学 |
5 |
数字媒体艺术 |
艺传学院 |
动画、数字媒体类 |
艺术学 |
6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信工学院 |
计算机类 |
工学 |
7 |
汉语言文学 |
文理学院 |
中国语言文学类 |
文学 |
三、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。
四、学习年限
2024年度辅修专业(学位)学制2年,期间未完成教学计划可适当延长,但不得超过主修专业毕业年限。
五、教学安排
课程授课以线上线下方式相结合。
六、收费标准
学制两年,学费每年8400元,两年学费合计16800元。
七、报名流程及缴费
1.学生通过辅导员进行报名,并填写《南宁理工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(学位)申请表》(附件1),同时完成线上报名流程(附件2),报名完成后由辅导员统一填写报名汇总表(附件3)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。
2.学生可通过线上校付通支付平台完成缴费,报名成功以最终缴费为准,录取名单由教学科研管理处统一公布。
八、注意事项
1.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,对于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,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。
2.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,若申请与主修专业归属同一类的辅修专业,修读申请无效。
3.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,不单独发放。如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属同一学位授予门类,仅注明辅修专业信息,辅修学士学位信息不予重复标注。
教学科研管理处
2024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