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智瓴土工】土木与工程学院关于确定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
各党支部、各团支部:
根据《广西党员发展工作手册》和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土木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“推优”时间
2025年3月14日——2025年3月21日
二、推优对象、名额分配及其基本条件
(一)、“推优”对象
土木与工程学院2024级统招、2023级统招、2022级建筑学统招、2022级专升本共青团员
(二)、“推优”名额分配
1.根据2022-2024级各团支部情况,按照各班级团员人数的10%推荐入党积极分子,校级组织9人,院级组织12人。
2.获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良学风班风集体”等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可增加1人,不叠加。推优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。
3.由党支部最终将确定人选名单反馈给各团支部。
(三)、“推优”对象基本条件
1.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
(1)在读在册青年团员,年满18周岁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优秀共青团员。
(2)政治思想上先进。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高扬理想信念旗帜,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深入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积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。
(3)道德品行上先进。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自觉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。积极锤炼高尚品格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,甘于奉献。
(4)发挥作用上先进。励志勤学、敏于求知、增长才干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,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,群众基础好。
(5)执行纪律上先进。积极向中共党员标准看齐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。模范遵守团章团纪,认真执行团的决议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,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。
(6)在班级团支部内表现良好,成绩优异。2024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两个学期内均未出现挂科、重修(网络公共选修课除外),且思想政治类课程成绩≥70分。
(7)无违纪情况。自入学以来无违纪情况、无违纪处分记录,在班级中无上课迟到、早退或缺勤等情况,无其他违反党的纪律情况。
2.符合以下条件者,可优先推荐:
(1)全区、校级“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”优秀学员;
(2)在校级、院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、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;
(3)获国家及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;
(4)获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;
(5)在校级以上(含校级)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,取得优秀成绩者;
(6)受校级以上(含校级)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;
(7)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;在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。
三、“推优”大会流程
(一)“推优”程序
1.“推优”大会须有团支部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方可召开。
2.团支部书记介绍符合“推优”条件的候选人情况。候选人产生应当经过民主推荐,符合团员评优机制,并经团支部委员会初步审核。
3.候选人围绕以下方面进行3分钟自我评述:
(1)思想政治表现:重点阐述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;
(2)道德品行表现:日常行为规范、道德修养情况;
(3)作用发挥情况: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;
(4)纪律执行情况:遵守校规校纪、团纪团规情况。
4.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。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半数以上的候选人,方可进入考察环节。
5.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,坚持政治标准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结合其日常表现形成考察材料,考察坚持民主集中制,不唯票。
6.“推优”情况应在团支部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,接受群众监督。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。
7.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经辅导员综合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填写《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》(附件二),由团支部书记签字、院团委审核盖章后报学院基层党支部备案。
8.各党支部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,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人选,并将确定人选和备案报告报学生党建负责人龙舒桦。
9.学院党总支统一批复。
(二)“推优”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团支部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,严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对于违反纪律的相关负责人,取消其“推优”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。
2.请各党支部指导和督促团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。
3.班级推优工作由各团支部与辅导员进行商定,组织推优由各学生组织与指导老师共同商定。为确保公平公正,申请人限一个群团组织参与推选。
4.各团支部应严格依照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规范开展“推优”工作。党支部选派党员赴各团支部指导推优工作,协助做好以下事项:
(1)指导推优大会规范召开;(2)监督推优程序执行情况;(3)协助做好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。
3.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名单确定后,各团支部(班级团支部以辅导员为单位)填写《土木与工程学院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》(附件三),核查无误后于3月20日前发送至党建负责人邮箱2225185290@qq.com存档。
4.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工作注意程序的规范性,请团支书做好会议记录,各支部党员做好监督,并将无记名投票情况进行记录。
5.入党积极分子“推优”过程中,各辅导员、支部党员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“推优”工作的管理监督,严禁出现走过场、拉票、违规投票等行为。
四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及开展时间要求
1.3月21日前采取群团组织推优方式,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2.3月24日前各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3.3月25日前各党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,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4.3月27日前各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党总支备案。
5.经学院党总支审查合格,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可参加学院党校第40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,具体安排待通知。
6.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,合格者由所属党支部审查确定积极分子人选安排培养联系人;不合格者将重新参加群团组织推优环节,具体另行通知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各班辅导员或组织指导老师咨询。
中共南宁理工学院土木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2025年3月12日